據(jù)《華西都市報》報道 3月26日,73歲的瀘州老漢唐安云突然倒地,摩托車司機石茂兵停車攙扶,老人傷重當天去世。石茂兵說自己是見義勇為做好事,而死者家屬懷疑他交通肇事撞死了老人,雙方展開激烈博弈。 死者家屬申請開棺驗尸,還原事件真相。1日,警方做出了結(jié)論:石茂兵騎摩托車撞了老人,應負主要責任。 結(jié)論 老人被撞死 司機負主責 歷時3個多月的“開棺驗尸”案終于有了結(jié)果。1日下午,瀘州交警再次召集當事人雙方,宣布最終事故認定結(jié)果并下發(fā)《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》。該事故認定書上顯示,尸檢報告和痕跡檢驗報告認定外力致死和人車接觸,司機石茂兵應當承擔此次事故主要責任,死者唐安云承擔次要責任。 在事故中隊長的辦公室,死者的兒子唐貞友和司機石茂兵都拿到了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。 此時的唐貞友,卻悲喜交加:“終于有了個結(jié)果,終于確定父親是被撞了。”他首先想到的,就是回家給母親看這份認定書,也算是給她一個安慰。“發(fā)生了這件事后,我被街坊鄰居指指點點,說我騙人,想訛錢!彼f,全家人就在異樣的眼光下生活,而他也暴瘦了10斤。拿到認定書之后怎樣,唐貞友還沒有具體的想法,雙方賠償問題也還未具體商定。 對石茂兵來說,雖然被認定撞了人,并且負主責,他并沒有給唐貞友道歉,“接下來的一切,將按司法程序走。”石茂兵說。 釋疑 系列證據(jù)鎖定摩托車撞人 瀘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隊四大隊教導員崔愛軍在接受記者采訪時,梳理出了此起案件的幾個關鍵節(jié)點。 目擊證人口供 老人無他車撞倒可能 由于事發(fā)現(xiàn)場沒有視頻監(jiān)控,交警只能通過大量走訪確定當時的情況。目擊證人提供的證據(jù)主要反映了三方面內(nèi)容:一是只有石茂兵的車經(jīng)過老人身旁;二是通過目擊證人的口供可證明死者生前的身體狀況為正常狀態(tài);第三則可證明的是摔倒瞬間的體態(tài)差別。崔愛軍補充說道:“一般人摔倒都是身子軟下去,甚少會出現(xiàn)有直接后仰的情況。” 現(xiàn)場模擬實驗 后視鏡看不見老人倒地 警方的現(xiàn)場事件模擬偵查實驗共進行了4次,專案組人員經(jīng)過反復比對,確定了事故摩托車的?课恢,以及死者倒地位置。通過4次偵查實驗結(jié)果顯示,在石茂兵停下車的位置不可能從后視鏡中看到唐安云倒在地上。交警部門開始懷疑石茂兵在說謊。 死者尸檢報告 多部位損傷為外力所致 尸檢報告鑒定意見為:唐安云系因外力致嚴重顱腦損傷死亡。曾有檢驗專家指出:“如果是平地摔傷,往往只會造成一個部位損傷,不會形成多部位復合型嚴重損傷,除非進一步翻滾或從高處墜落。”專家認為可以考慮為嚴重暴力致傷。 痕跡檢驗報告 車與人有接觸擦劃痕跡 《車輛、衣物痕跡檢驗意見書》鑒定意見為:(一)川ET6098涉嫌車輛車體右側(cè)的前剎車手柄外側(cè)球形弧面上有表淺軟性接觸擦劃痕跡,(二)唐安云在事發(fā)現(xiàn)場所穿的咖啡色外套前襟右下側(cè)有被球形物體擦撞形成的痕跡;右袖距腋窩有撕裂破口痕跡。 根據(jù)檢驗報告、尸檢報告,交警部門基本認定人車有接觸,且是撞擦痕跡。至此,交警部門表示證據(jù)鏈條已基本形成,通過多種偵破方式來固定證據(jù),確保其真實性和無誤。 司機最終口供 第5次口供簽字承認撞人 崔愛軍說,事發(fā)后共對石茂兵進行了5次口供和一次測謊。最后一次口供則是在石茂兵已經(jīng)拿到車輛、衣物痕跡檢驗報告后進行。這一次,石茂兵承認自己掛到了人。雖然石茂兵承認自己有掛到人,但在對他進行測謊時,石茂兵說自己沒撞到人卻也無異常。 用理性的力量還原真相 對于“開棺驗尸”這個案子,四川杰可律師事務所趙光華認為,該案通過物證的方式實現(xiàn)了法律上的進步。 趙光華認為,該事件之所以引起了社會上的廣泛關注,其實是繼之前的南京“彭宇案”后,公眾持續(xù)對“敢不敢扶老人”的問題予以關注。在此案件中,輿論一直對“扶人小伙”比較有利,但最后證明是小伙子負事故的主要責任,物證在其中起到了重要作用,因此,民意、輿論不見得是正確的,要用科學的手段還原案件真相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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