史上最嚴《廣告法》出臺 極限用語不可用 關于《廣告法》修正后,的最大改變,就是極限用語的處罰從原來的退一賠三,變更為了罰款二十萬元起,處罰力度加大了。 總結了一下,以下這些詞以后再也不能出現(xiàn)在營銷文案中了,廣告業(yè)主們,千萬不要觸雷喲!也歡迎廣大消費者監(jiān)督舉報。舉報電話:0716-4738200 極限用語: 國家級、世界級、最高級、最佳、最大、第一、唯一、首個、最好、最大、精確、頂級、最高、最低、最具、最新技術、最先進科學、國家級產(chǎn)品、最便宜、最新、最先進、最大程度、最填補國內空白、絕對、獨家、首家、最新、第一品牌、金牌、優(yōu)秀、最先、頂級、獨家、全網(wǎng)銷量第一、全球首發(fā)、全國首發(fā)、世界領先、頂級工藝、最新科學、最新技術、最先進加工工藝、最時尚、極品、終極、頂尖、最受歡迎、王牌、冠軍、第一(NO.1\Top1)、極致、永久、王牌、掌門人、領袖品牌、獨一無二、絕無僅有、前無古人、史無前例、萬能等均屬于極限用語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