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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4-10-12 00:35 上傳
女子色誘男子入租住的房子后,與同伙男性趁機盜竊他人錢物,自以為計謀天衣無縫,最終仍難逃法網。近日,宿松縣人民法院一審判決,涉案女子汪某女、李某女,男子唐某男、張某男因均構成盜竊罪被處刑罰。10月8日判決已生效。經查,被告汪某女,1970年2月生,湖北省江陵縣人:被告李某女,1973年11月生,湖北省潛江市人:被告人唐某男,
1964年10月生,湖北省江陵縣人;被告人張某男,1971年5月生,湖北省江陵縣人。2013年10月份,張某男、李某女來到宿松縣孚玉鎮(zhèn)伺機以“色誘”的方式實施盜竊,并事先在孚玉鎮(zhèn)西疇街租用一間房子。2013年10月24日上午,李某女在縣長途車站附近物色到被害人許某后,以“按摩”為由將其騙至出租屋,進屋后李某女將許某衣服脫下假裝按摩,期間張某男趁機將許某口袋內的3500元現金盜走,得逞后李某女借機逃離。
此后在2014年3月、4月期間,他們共5次以相同手段實施盜竊,其中唐某男、汪某女盜竊價值4820元,張某男、李某女盜竊價值4200元。2014年4月18日,四名被告人來到望江縣準備以上述方式盜竊作案,當晚被宿松縣公安局民警抓獲歸案。
法院審理認為,四被告以非法占有為目的,采取秘密手段,多次盜竊他人財物,其行為構成盜竊罪,且系共同犯罪;四被告自愿認罪,被告親屬代其退繳了全部贓款,可酌情從輕處罰。根據四被告犯罪的事實,犯罪的性質、情節(jié)、社會危害程度及認罪態(tài)度,判決:唐某男犯盜竊罪,判處有期徒刑七個月,并處罰金5000元。被告人汪某女犯盜竊罪,判處有期徒刑六個月,并處罰金5000元。被告人張某男犯盜竊罪,判處拘役五個月,并處罰金4000元。被告人李某女犯盜竊罪,判處拘役五個月,并處罰金4000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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