據(jù)臺灣“今日新聞網(wǎng)”報道,臺灣新北市一名在建筑工地擔任工人的男子,一氣之下竟持藍波刀朝女友身上砍殺73刀,甚至還對她電擊、并用膠帶黏貼女友手腳和口鼻害她斃命。法院10日二審做出判決,認定他雖手段兇殘,但犯后認罪且多次向家屬認罪、請求靈堂上香,足見已有悔悟之心,因此維持無期徒刑。http://www.kb.cc/kanview/kanindex21281.html 馴龍高手1電影 檢警調(diào)查發(fā)現(xiàn),涉嫌殺害同居女友的44歲劉姓男子和41歲的馮姓女友同居10多年,但他因從事建筑粗工收入不穩(wěn)定,生活開銷常需靠馮女士支應。2012年12月22日深夜,2人因為一些生活瑣事發(fā)生爭執(zhí),爭吵過后各自回房就寢。隔天凌晨3時左右,劉某到馮女士房間求和,卻因吵醒正在熟睡的馮女士而遭到責罵。 劉某遭女友責罵10多分鐘,竟一時氣憤回房持藍波刀,朝女友頭頸肩背等各部位猛刺狂砍,盡管馮女士極力掙扎,但仍不敵已殺紅眼的男友,最后不支倒地。 劉某為確認女友死亡無誤,還用膠帶捆綁她手腳和眼鼻,凌晨5時開車到基隆一度欲跳樓尋短,幸被及時制止。 檢警查出馮女士全身多處刀傷,經(jīng)由法醫(yī)勘驗后認定她遭砍殺73刀,胸口6處被電擊,警方訊后依殺人罪將劉某起訴。新北地院審理后,劉某坦承犯罪殺人,他供稱懷疑女友要與前男友復合,又因一些生活細節(jié)和開銷爭執(zhí)才惹發(fā)殺機。 劉某事后向死者父母道歉、但對方不接受,并向他連帶求償近1000萬(新臺幣,下同),法官認為劉某已認罪且有悔意,去年12月被依殺人罪判處無期徒刑、褫奪公權(quán)終身、全案可上訴。民事部分,新北地方法院11月10日判處他須賠償死者家屬928萬元。 案件上訴到臺灣高等法院,法官審理后認為,盡管劉某至少對死者電擊6次,導致她無力抵抗后,再持藍波刀狂次73刀致死,認定他手段兇殘,但犯后始終坦承認罪,并還向家屬多次道歉,也請求希望能到靈堂上香,足見已有悔悟之意,因此維持一審原判無期徒刑。
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