TA的每日心情 | 開心 2021-10-13 16:1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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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4-3-1 13:22 上傳
曾世杰與同學合影
2月28日下午,曾轟動一時的“大學生因丑殺人”案在開庭重審一年后塵埃落定:成都市中級人民法院以故意殺人罪判處曾世杰死刑,緩期2年執(zhí)行,剝奪政治權利終身,并限制減刑。曾世杰當庭表示不上訴。
這個曾經(jīng)的縣高考狀元,為何刀捅素不相識的同學?
因貌丑自卑殺人
2010年3月30日晚,曾經(jīng)的縣高考狀元、四川大學大二學生曾世杰在校內(nèi)將1名同校女生殺死,并且還刺傷2名男生。
事后,經(jīng)多方調(diào)查和曾世杰自己交代,他與受害者并不認識,只是進入大學后,認為遭到周圍同學歧視,又因容貌遭到別人嘲笑,最終出手殺人。
曾世杰說,案發(fā)當晚,同宿舍室友在客廳里看小品時捧腹大笑,“我覺得他們是在笑我,頓時心中產(chǎn)生了極度的煩躁與怨恨,于是莫名其妙地帶刀沖了出去!
家族有精神病史
2010年9月3日,成都中院第一次開庭審理,當審判長問曾世杰為何會因為沒有根據(jù)的猜測而殺人時,曾世杰說:“我懷疑我有精神病!
曾世杰的母親在2005年離家出走后溺水身亡,后經(jīng)法醫(yī)鑒定曾的母親患有間歇性精神;他的大舅以及表哥都有精神病史,他也一直懷疑自己患有精神病,但此前從未做過檢查。在這次審判中他請求法院為他做精神病鑒定。
同年12月3日,成都蓉城司法鑒定中心出具的鑒定意見書認為,曾世杰在作案時無精神障礙,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,應當對自己的行為負責。
2010年12月,成都中院一審判決曾世杰死刑,剝奪政治權利終身。
2012年3月,四川省高院作出裁定:撤銷死刑判決,發(fā)回重審。
2013年1月11日,成都中院重新開庭審理,未當庭宣判。
律師說他缺乏愛和疏導
在看守所內(nèi),曾世杰交給律師一份陳述書,寫滿了3頁紙。紙上寫道,他的母親于2005年離家出走后去世,“自己還當場目睹了母親被法醫(yī)解剖的過程,留下了不可磨滅的陰影!
曾世杰說,父親脾氣不好,經(jīng)常罵他,時間久了,他感到無法忍受,性格也變得越來越暴躁。曾世杰寫道:“自己上大學后因為相貌、經(jīng)濟方面原因受到很多人的嘲笑與歧視,加之性格內(nèi)向,遇到什么事都愛憋在心里,時間長了以后,產(chǎn)生了特別強烈的抑郁感與自卑心理。后來嚴重到感覺所有人看我的眼神、與我交談時的表情,都是在取笑我!
曾世杰說,案發(fā)當天,他和同學們在一起看電視,當時,“對電視里演出小品的精彩片段,同學們都大笑不已,而我莫名其妙地感覺到這種笑聲是對我的嘲笑……別人一直笑我丑,我覺得活著沒什么意思。”“從內(nèi)心我很同情他,他太缺乏愛和疏導了。”律師說。
村民幫他湊錢賠償
此次法院審理認為,“曾世杰的行為已構成故意殺人罪,應依法嚴懲。鑒于曾世杰有坦白情節(jié),認罪悔罪態(tài)度較好,且該案重審期間,曾的親屬在經(jīng)濟條件極為困難的情況下盡最大可能進行賠付,綜合考慮相關情節(jié)因素,最終,法院對曾世杰作出死緩判決!
曾世杰老家的200多名鄉(xiāng)親,自愿為其捐款,賠償受害人的部分損失,從皺巴巴的20元、50元到100元,總共湊了一萬七千元。鄉(xiāng)親們對他感到很可惜。
■鏈接
大學生殺人案
2004年2月,云南大學的馬加爵殺害四名同學后出逃,當年6月被執(zhí)行死刑;
2010年10月,西安音樂學院藥家鑫駕車撞人后,連刺八刀致傷者死亡,半年后以故意殺人罪被判處死刑;
2013年4月,復旦大學林森浩,將劇毒化學物品投入飲用水中,致室友黃洋死亡,今年2月一審被判死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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